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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到那个让你负伤的人

司令夫人 肥妈向善 8777 2024-01-05 00:50

  费君臣以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把茶杯轻轻搁在了案上,道:“你认为,你老公会很高兴抱着你生下来的孩子,然后一面扑在你的遗体上嚎啕大哭?”

  “不——”对于这个问题,墨兰当然是脱口而出。

  “你自己都会说不。”费君臣单手撑着额眉角处,对于她几乎是叹气的,“你自己这么聪明,知道这个后果,却执意要犯糊涂。我和六六知道,很多孕妇怀上孩子就会犯糊涂。但我以为,你可能没有那么傻。”

  “当了母亲的那种感觉是不同的。”墨兰坦承自己的心迹。

  费君臣到此像是没有话说了。不,以他处理孕妇的经验来看,这种话与孕妇交流下去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。于是他站了起来,向六六嘱咐:“如果她想做流产手术,你尽快给她安排。”

  “是。”六六应道。

  墨兰马上跟着站起,表白:“我不会做流产手术的!”

  费君臣摇摇指头:“不要那么快下结论。——我会等你的最终决定。要帮你解决掉孩子的问题我多的是办法。”

  “四少!”墨兰说到这儿不免有跺脚的心情,“如果你多的是办法,就不能帮我保住孩子吗?”

  “我已经和你说的明明白白了,没有人有办法,包括aida。”费君臣说,“你生产时肯定会大出血,无论怎么止都止不住!即使你渡过了生产的危机,你也会发生癌变。”

  “或许有办法。”墨兰坚定不移,站的稳稳定定,一点也没有被他的话吓倒。

  费君臣扫了眼她的表情,没有再二话,直接走出了办公室。

  六六留了下来,与墨兰进一步商议:“按照原来的计划,你把你的行程告诉我。最少得留个可靠的联系方式。我才能进一步安排你的产检流程。”

  费君臣不在,墨兰方是推心置腹地与自己教官说:“我知道四少是好意,但是,我不信没有办法。办法,就像人走出来的路,要想出来的。”

  六六听了她这话,叹道:“办法是有。”

  “有?”墨兰一听,眼睛一亮,“可为什么不告诉我有希望呢?”

  “找到那个让你受伤的人,让他自愿把他的骨髓捐赠给你。”

  墨兰因这个答案大惊:“你说什么?”

  “当时aida给我们寄来的那只救命药,就是混了那人的骨髓细胞。没错,那人是个杀人狂,但是,很奇怪,他的骨髓细胞能救到很多人。”

  当六六说完这些话,她颓到在沙发上。她自己有事没有问题,但是,如果对方以此为要挟,对自己老公、aida等人进行一系列报复的话,所以费君臣才会说等她的最终决定。

  “aida不会做出鲁莽的事。”六六道这话算是安慰她,“这个我们可以肯定的。以他的智慧,以及他父亲的血的教训,都一再告知他不会轻举妄动的。”

  “但是,他在三个月前不知去做什么,把自己的眼睛都给弄瞎了。”墨兰焦虑时,咬了咬唇。

  “那个应该是意外。你知道他是去抓谁了吗?”

  “谁?”这个是墨兰一直想知道的。可是十圣心里的人遵照aida的指示,一直不肯告诉她。

  “你们卢家的叛徒。aida把他一直留着,是想揪出马尾。可是那天傅老太太一死,一切都变了。对方是想杀了这个叛徒,就是杀人灭口。aida只能想快一步去到那里把那人揪出来。结果迟了一步,被那人逃了——aida的眼睛会伤,是因为那人留下了自己的小女儿,aida去救那个小女孩时中了陷阱才受的伤。”六六道出这些自己所知道的情况,是由于,“现在这个小女孩还被aida委托在我们这里病房养着。”

  墨兰听了这些原委,一时只能是扶着额头,试图把思路理顺清楚:“那个卢家的叛徒,就是帮着他人陷害我入狱的那个卢大队吗?”

  “应该是的。”六六答。

  “我想见一见那个人的小女儿,然后我要把这个小女孩一块带走。”墨兰想清楚了,自己不能坐以待毙,只能是抢先敌人出手!

  当晚,墨兰和路米坐上专车,驶出军区,往首都北京进发。半路,快出军区时,车上多了个六岁的小女娃,叫卢巧巧。

  这是个性子孤僻的小女孩,一路只是低着脑袋不会说话,但不是自闭症。

  路米闲着无趣,开始把逗弄这个小女娃当成是一件乐事在做。他先是揪着女娃的两条小辫子,掐女娃的脸颊:“听说是你让我老哥受伤的。我该怎么收拾你才好呢?”

  女娃睁着两只大大的眼珠子惊恐地看着他,却没有被吓到马上就哭,小嘴唇哆嗦道:“哥哥,我错了。”

  “你知道错了就好。你老爸做了坏事,我们现在要去抓他。所以,你一定得配合我们,大义灭亲,知道吗?”路米龇牙裂眼的面孔凑到女娃面前恫吓小孩子,把女娃两条小辫子再揪揪。

  接着,不无意外,他后脑勺上被墨兰扫了一巴。

  “你今年几岁了?欺负一个比你小这么多岁的孩子很有趣是不是?”墨兰真心感觉教养孩子真累,希望自己肚子里的这个孩子不会是路米这种。

  路米对于她像是老太太的叹气声显得若有所思的:“姐,你近来好像未老先衰耶。”

  墨兰淡定的:“我老,也没有你哥老。”

  路米撇撇眉:“切。就知道你欺负我老哥。”

  墨兰辩解:“我没有欺负他。是他喜欢欺负自己。”

  路米对于那个对待自己特别苛刻的老哥,确实也蛮无语的,转了话题道:“我们这是去首都干什么?”

  “去钓鱼。”墨兰手指翻着最新一期的娱乐杂志,在寻找北京那些贵族们喜欢的娱乐场所。

  路米知道她必定又有什么鬼主意了,马上把脸凑过去:“姐。告诉我,是什么计划?我肯定全力以赴,卖力表演。”

  墨兰把指头咬一咬:“先在酒吧里卖个唱吧?”

  首都有一条出名的酒吧街,其中有不少清吧。所谓清吧,就是底下一群人喝酒,一个小台上有人唱歌,清清淡淡的氛围,因此特别考验歌手的歌喉。如果一个清吧的歌手唱的好,清吧的生意可以做到吧外周围几尺的听众。

  据说,不少当红明星,也是从清吧里面唱出来的。

  这几天,“橄榄枝”清吧里面又出了名受人期待的歌手,艺名叫做“兜儿”。她每天上台只唱一首歌,但仅凭这首歌,她已经快速地走红了。

  “没想到,除了齐豫,还有人能把这首歌唱的这么有味道。流浪的味道,听着听着,真想抛开一切跟她一块走遍天涯海角。”

  “这家橄榄枝清吧的主人,最爱的就是这首橄榄树,一直致力寻找能把这首歌味道唱出来的人。现在被他找到了这棵摇钱树,实属难得。”

  “能把这首歌唱得这般惆怅、优雅、又是飘飘欲飞。如果说这个歌手的功力很好,还不如说是这个歌手的心境很了不起。当年齐豫能把这首歌演绎出彩,靠的全是与歌词创作者三毛的两心合一。没有一定人生经历的女歌手是没有办法把这首歌的味道唱出来的。可是,这女人看起来年纪轻轻的……”

  这些声音,来自于清吧表演台左侧过去的一间半开的包厢。当时酒吧格局的设计者把这间包厢,当成是皇家剧院那样看待。所以,这间包厢观看演出的视角是最好的。毫无疑问,能在这个包厢里面享受服务的观众,理应是了不起的人物。不是有钱,必定是有势。

  现在整个清吧因为兜儿的出现,连续爆满了四夜,清吧外面想听兜儿歌声的听众,达到了上千名。据闻,首都里面不少国内国际知名的传媒公司,都派人来到了现场觅星。想必这兜儿,再过几天从这清吧走出去,肯定又是个经过包装后光彩照人的一线明星。

  包厢里面三名风流倜傥的男人,就此围绕着神秘女歌手兜儿的问题,反复咀嚼,充满了兴趣的余味。对于他们来说,能在每天吃饱撑着没事干的日子里找出点乐趣,是件相当可贵的事情。所以他们不是普通的有钱有权。清吧老板为了侍奉好他们,专程从法国空运来地道的庄园红酒,安排了个特级御厨。这几天,这几个人为了看兜儿的表演,天天晚上都赖在酒吧里吃饭。他们一顿饭的开销,已是酒吧两日来其他观众的全部收入。

  不过,比起这些,都还没有那个最迟来到的男人震撼。

  “安少今天会来。我们在他耳边念叨了几天的女歌手,他终于有了兴趣前来听一听。”

  接到这个消息,清吧的老板开心得要飞上天。

  但是,紧接老板接到慎重的警告:“安少最讨厌暴露在公众视线里。他很低调的。你把酒吧后面员工进出的门开着。等接到电话,从那里迎接安少。”

  老板谨遵命令行事,非常清楚这个大人物绝对是得罪不起的。为此,歌手兜儿问老板:这个安少究竟是什么人?

  “你好好唱。”老板鼓励自己培养出来的当红明星,肥嘟嘟的脸颊肉一跳一跳地说,“如果你能攀上安少,你以后别说是星途,官途都没有问题。因为这世界上,只有钱能使得鬼推磨。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情。”

  兜儿“哦”一声,漆黑如星辰的眸里闪过一抹亮光,笑嘻嘻的:“我知道了。老板,今晚保证让你赚个翻倍。”

  说着,兜儿走到了化妆室里,预备着上台表演。等她画完妆出来,发现这里通向台上的小过道里面,站了个男人。

  这个男人剪着齐整的刘海,戴了一副沉重的黑框眼镜,这么老土的装扮,却不能掩盖他蕴藏的气势。

  兜儿以为,这个男人就像一条石柱,那种顶天立地的石柱子,纹丝不动的,男人站在那里看着谁,都会让人压得透不过气来。但是,话说回来,这男人真的不是一眼看过去就能吸引人的大帅哥。

  “兜儿,过来打声招呼。这位是安少。”清吧老板向兜儿招招手。

  兜儿移步过去,低眉顺眼地伏低下腰,道:“安少,你好。”

  安少一眼瞟过这个低下头的脸蛋,清丽的容颜,出水芙蓉般的眼睛,像是个未涉人世的少女。然而,眉梢间隐藏的消愁,犹如江南云烟里的少妇,带出人无尽的怜惜和惆怅。之前,他听友人再三提过这个女人绝对很不一般。他不大信,现在亲眼所见,他信了。

  “我叫安日晨。不用叫我安少。”安日晨说着这话,向面前的女人伸出了一只手。

  兜儿看着这只手,惊疑的神情在脸蛋上掠显着。

  “兜儿,你愣着做什么呢?”清吧老板恨铁不成钢地训着,提醒着。

  安日晨却是把手缩了回来,插入口袋里,浓黑的眉毛向着末尾的方向蹙了一些,说:“没和男人握过手是不是?这么单纯的女人,在酒吧卖唱确实不大合适。你先唱吧。唱完,我再看能不能给你找份更合适的工作。”

  清吧老板对此似很得意地向兜儿使个眼色:安日晨这么一说,她下半辈子绝对是可以衣食无忧了。同样,安日晨也绝对不会亏待把兜儿带出来的他。

  接到老板的暗示,兜儿唯唯诺诺地点了点头,接着小跑上了表演台。

  “安少。这边请。”清吧老板为安日晨带路,要带到那个最佳视角的包厢里。

  安日晨却是摇摇头,站在这个黑漆漆的小过道里,说:“在这里听,也能听得见,不是吗?”

  清吧老板想起那些友人的提示,马上改口:“知道安少的品味与众不同。如果安少不嫌弃的话,到我的经理室坐一坐吧。那里,有监视器,兜儿的歌声通过频道,会直接传到我那里。”

  “也好。”安日晨点下头,允了他的安排。

  两人随之来到了经理室。

  老板刚侍奉着安日晨坐下来,表演台上的兜儿开始唱了,唱的还是那首《橄榄树》。轻轻飘飘的女声,嚼着独特韵味的歌词,像是最伤感的小提琴上的琴弦上一拨,撩人心弦,勾人魂魄。

  老板问安日晨:安少是想要咖啡、茶、还是鸡尾酒?

  安日晨像是木头一样,两眼锁住屏幕里头的兜儿,过了会儿,说:“我想要支冰糖葫芦。”

  始料未及的答案。老板擦擦冷汗,迅速拿起办公桌上的电话,十万火急地拨打手下的人:“赶紧,看附近哪里有卖冰糖葫芦,有多少口味买多少种?现在就要!马上就要!”

  过不了多久,十几种口味的冰糖葫芦整齐摆放在安日晨面前,任君挑选。安日晨显得相当随意的,捡起其中一支,塞进口里舔着,而且邀请老板:“你也尝尝。我一直认为北京的味道是最正宗的。”

  几块钱一支的冰糖葫芦?老板哪能看得上眼。当然,为了迁就座上宾,老板一脸讪笑道:“安少是地道的北京人吧?”

  “不。不是。我在南方长大的。”安日晨几口就吃完了一支冰糖葫芦,捡起了另外一支,相当有诚意地邀请,“真的很好吃,你不要吗?”

  “不用了。”老板也很老实地坦承。

  “嗯。这样好。”安日晨夸奖他,“不用因为我勉强吃自己不喜欢的东西。”

  老板忽觉自己脸红了,想起小学时候被老师夸奖不说谎的孩子才是好孩子。

  “兜儿的歌唱得很好听。我很喜欢。”安日晨继续舔着冰糖葫芦,说,“我今晚还有事,不方便。等她唱完,你把我的地址给她。让她明天来找我吧。”

  老板捣蒜似地点头,双手恭谨地接过他递来的卡片。

  安日晨吃完第三支冰糖葫芦,明显留恋的目光还在其他十几支上面荡漾,轻轻吁着气说:“我很久没有这样享受过了。你知道吗?如果我在外面吃,被媒体或是下属见到,肯定会被笑死。”

  老板立马会意,表示理解:“安少放心,今晚你在这里的事,我绝对不会走漏一点风声。”

  安日晨准备起身走人了,但他知道老板不会喜欢冰糖葫芦,唯恐自己一走老板会把余下的当成垃圾扔掉,便是交代:“你把剩余的打包了,送给兜儿吧。我想,她会喜欢。”

  “那是的。”老板再点头:安日晨吃剩的东西,肯定,不喜欢也得喜欢。

  “行吧。我得告辞了。”安日晨走到了门口,忽然想起什么,回头望着老板,脸从木呆呆的表情晃然一变,成了一表正经的厉色,看得老板直吞口水,“她现在是孕妇。你不要折腾她,明白吗?”

  “明,明白。”老板吸口气,才能答上话。

  于是,当兜儿下了台,发现老板对自己的待遇明显上了一个等级。有人给她递毛巾,有人给她送开水,有人扶着她坐,有人拿着蒲扇给她扇风。最后,有人向给杨贵妃进献贡品一样,在她面前摆了一大串冰糖葫芦,说:“安少特意给您留下的。安少说,您应该会喜欢。”

  兜儿,也即是墨兰,捡起一支冰糖葫芦,倒是没有抗拒地用嘴巴舔了舔:她确实是,蛮喜欢吃冰糖葫芦的。<更新更快就在笔趣网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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